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部署,进一步构建具有蚌埠特色的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结合,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蚌埠市出台了《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确定了指导思想,明确了“1123”目标行动。到“十二五”末,高新区及其它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产值翻一番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力争10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00家,引进、培育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300人以上。主要科技指标位于全省前三、皖北第一的位次。2020年,率先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
《实施意见》部署了未来几年科技创新的主要工作和措施。一是通过加强科技在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中的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二是通过强化企业主体、创新载体和产学研用一体建设,进一步构建具有蚌埠特色的创新体系;三是通过优化人才集聚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科技金融结合体系、创新科技工作管理机制、完善科技对外开放合作模式五个方面进行体制机制探索,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实施意见》落实了国家、省《意见》精神,彰显了蚌埠特色,突出工作重点,为蚌埠市未来几年科技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