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正式出台,规定市级财政在原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基础上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每年投入不少于60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工作。
淮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 “两型城市”建设和“四煤”发展战略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创新26条”的出台,是全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淮南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创新26条”是在《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基础上,参照省有关政策并借鉴兄弟市的先进作法修订而成,突出对企业创新主体的培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明确6000万元专项资金中,4000万元用于科技创新奖励政策的兑现(1000万元用于税收奖励政策兑现、3000万元用于其他奖励政策兑现),2000万元用于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文件还规定专项资金视项目需要和财力状况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