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体上“育”。建立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排行榜,开展民营科技企业评审认定工作,促进民营企业高新化,共认定民营科技企业126家,引导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民营科技企业12家,26家民营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企业成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3家民营企业建立了省级研发机构。
二是政策上“引”。积极宣传国家、省市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举办企业研发经费归集培训班3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资金1012万元;出台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若干政策,对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产品研发、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技术创新活动给予资助。
三是项目上“帮”。鼓励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帮助民营企业实施国家、省级科技项目23项,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民营企业安排市级科技项目46项;面向企业征求技术需求61个,帮助31家企业与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同承担科研项目26项,开发高新技术产品54个。
四是资金上“扶”。将列入预算的科技三项费用重点用于新产品开发、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补助,兑现落实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项目政策资金2200多万元,下达民营企业项目研发资金1600 多万元,利用专利为企业担保融资1100万元,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