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13﹞48号文正式批复,同意筹建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期间有关政策比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执行。
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首期规划面积7.4平方公里,位于宿州市汴北新区。
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宿州高新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节约、产业集聚”的原则,紧紧抓住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中原经济区规划实施,以及省委、省政府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等战略机遇,加强基础设施和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等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