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和效率,明光市科技局对照行政职权目录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服务项目梳理、精减和修改完善,进一步精简许可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两项服务事项进行了“流程再造”。与再造前相比,科技计划立项的审批环节由5个减少为3个,申请材料由5项减少为3项,科技成果评价及登记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不确定时限明确为15个工作日,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的申请材料由5项减少为3项。此外,还对原来不确定时限的办理事项进行时限上确定。经过精简优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办事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削减了前置性条件,进一步推进了科技软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