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桐城市委、市政府5月31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旨在通过资金扶持和政策鼓励,进一步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强市的步伐。
《意见》指出,一要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先进技术引进。每年将组织若干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对企业高起点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技术和专利的,优先安排项目用地,优先申报各类奖励和项目。二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奖励引导作用。市财政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用于落实各项奖励、资助等支出。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三要支持创新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给予100万元奖励,专项用于高新区和孵化器建设。四要加大对创新成果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创新团队50万元和20万元等。并在文件中明确了企业获得奖金后应按贡献大小全部用于创新团队的个人奖励,从而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五要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新列入国家和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对申报和获得发明专利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定数额奖励。六要鼓励专利技术产业化。企业的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经财政和科技部门认定,一年内产品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七要探索专利质押融资新渠道。发挥市助保金贷款平台作用,设立专利质押融资基金,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融资。八要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建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对新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经费资助,专门用于工作站的建设。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完善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培训体系,构建教育、科技、经济、人事、劳动等部门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互动机制。
该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桐城市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增强该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该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