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监管的要求,做好滁州市实施的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立项、经费管理、绩效评估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经费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滁州市科技局、财政局、监察局联合出台了《滁州市科技项目立项、经费管理、绩效评估监管实施办法》,从科技项目立项管理、项目经费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估三个方面进行监管。
一是加强科技项目立项管理。科技项目立项管理包括项目征集、凝炼、专家评审、立项(推荐)等程序。建立科技项目备案库,每年征集更新。建立科技专家库,成立科技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实行科技项目专家参与制,专家介入项目遴选立项、中期评估、结题验收等阶段,做好过程跟踪服务。在通过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再确定项目立项或向上级推荐。
二是强化项目经费管理。对各级财政扶持的科技项目经费,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共同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对市级以下科技项目立项和拟定项目经费支持方案时,科技部门应主动邀请同级财政部门共同商讨,共同下达科技项目经费文件。对省级以上科技项目推荐和项目经费预算及配套资金,科技部门应首先主动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然后再向上推荐。要求科技项目经费纳入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不得挪用。分别规定了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和监察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项目经费规范使用,项目实施廉洁公正,监管部门有效监管。
三是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建立滁州科技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制度,确定考核内容、方法和目标。成立滁州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小组,由科技、财政等部门和科技项目专家组成,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结题验收,认真分析和研究项目推进措施,以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实现项目目标任务。公开发布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项目验收应以批准的项目合同书为依据,对项目是否完成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目标、技术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写出“验收意见”结论,验收结果报上级审批备案。建立项目经费管理档案,将项目绩效考评、中期评估、年度检查、结题验收、总结报告等材料纳入档案,以备今后总结分析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