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蚌埠市产学研联合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近日,蚌埠市制定并出台了《蚌埠市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该办法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公平竞争,择优认定”的原则,在全市市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中认定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并且,申报产学研联合示范的企业要具备:1、企业领导班子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意识,为产学研联合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并已建立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2、要求企业已与两家以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采取联合攻关、共建技术中心、共办经济实体或共建人才培训基地等方式实行产学研联合,并取得显著成效;3、企业三年内实施产学研联合项目5项以上,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4、企业近两年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2项以上;5、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经济效益较好。
《蚌埠市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该市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