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科技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科技促进节能减排,被授予2012年度县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县人民政府通报表彰。
2011年凤台县节能技术研发资金投入760万元,占财政收入比重为0.20%;2012年节能技术研发资金投入1363万元,占财政收入比重为0.31%,同比增长79.3%,全县万元GDP能耗下降3.5%以上。
一是发挥科技优势,积极开展宣传。在凤台县科技企业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等方面取得成绩,提高企业节能工作的效益和质量。
二是以项目为抓手,向节能企业倾斜。对企业申请或承担的科技项目,在立项评审、中期评估及验收时认真考核其节能减排的情况,加大对低能耗、零排放或低排放、非资源依赖型的科技企业的项目支持。
三是加强校企联合,攻克减排难题。引导企业加强产学研联合,鼓励相关技术研究中心着力解决高耗能高污染大户企业的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
四是建设节能减排人才队伍。科技创新,关键在人。缺乏高层次专业人才是影响节能减排技术研发与推广的重要原因,通过科技人才享受政府津贴等活动,大力吸引节能减排领域的高级人才,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技术与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