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邱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霍政办〔2011〕40号)和《关于2012年全县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邱发〔2012〕2号)的规定,由企业申报,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提出初步意见,经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组和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8次县长办公会研究后,该县已于近日兑付2012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共涉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创新型企业、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专利实施转化、科技成果转化等8大类的奖励及资助项目21项,共兑付金额137.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