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政府9月17日印发《安庆市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试行)》文件 ,共38条,涵盖6个方面,支撑“创新安庆”建设:
一是政府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设立“安庆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2013年度市本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县(市)、区财政按照一定比例配套,预计市县两级政府科技投入超过1亿元,创历史新高。
二是突出产业创新。引导企业争取国家和省部级研发项目、进行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重点新产品等各类创新认定,加大力度招引新兴产业企业及研发总部,促进安庆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和质量提升。
三是鼓励创新载体建设及成果产业化。引导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创新中心、实体研究院、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培育创新创业群体,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是鼓励创新创业。引导高校、院所级留学归国科研人员及高校毕业生来安庆创业发展,鼓励发明创造和专利产业化,促进创新主体和创新成果大量涌现。
五是增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庆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建立科技创新项目库,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认定工作,重点引导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培育创新基础能力,提升创新活力。
六是鼓励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安排创新人才专项资金,用于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支持产业英才、拔尖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