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今年,亳州市出台了《亳州市进一步激励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试行)》,重点对新建或新获批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研发平台、高新技术开发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科技成果、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科技型园区等给予以奖代补。
该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全市企业广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促进亳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截至9月份,亳州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建设院士工作站2家,验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完成省、市级科技成果鉴定4项,获批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项。对照文件规定,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给予以上项目承担单位奖励资金共计135万元,奖励计划近期将由市财政专文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