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我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马鞍山市科技局积极与安徽工业大学进行沟通和磋商,鼓励并协助该校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出台《关于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从成果收益权、奖励研发团队技术股权、设立科技创业岗、大学生休学创业等方面,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该项政策规定,学校按成果转化、转让收益的90%划归参与研发的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鼓励职务发明成果转化、转让;按无形资产所形成的技术股权资产部分的70%授予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鼓励具有职务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设立每年50万元的大学生专项创业扶持基金,鼓励大学生在地方(含学校)园区创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可以休学在本省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活动,在学制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重返学校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