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精神,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努力把阜阳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阜阳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抓住我省开展省级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机遇,率先在皖北地区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创新型城市。力争通过5年努力,建立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创新人才大量集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效益大幅提升,创新指标力争赶上全省平均水平,部分指标超越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实现翻番。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各达到100家;新增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50家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0%以上。
为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阜阳市将突出抓好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等重点工作。同时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人才培育引进,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完善创新目标责任考核考评机制,保证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在阜阳市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城市实施意见中,还提出了8大类28项奖补政策,其中包括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引进、发明专利等一系列奖补政策,以充分调动地方、企业、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该《实施意见》将成为阜阳市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主要抓手。下一步,阜阳市将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细化分解目标责任,形成市及县市区合力推进,部门高效服务的创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