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厅、知识产权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确定首批省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的通知》,经评审,全省共有19个园区被认定为首批培育园区。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和包河工业区入选。
本次培育工作自2014年12月开始,至2015年12月结束,周期一年,期满验收。验收合格将颁发“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证书。省相关部门将给予示范园区工作如下支持,一是安排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扶持经费。二是组织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业务培训等活动。三是指导和支持园区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运用、制度建设、知识产权评议、专利数据库建设、重点企业专利分析预警、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等工作。四是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中国专利奖等有关国家知识产权项目。五是优先支持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专利奖,省核心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省知识产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