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宁国市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创新型省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和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由宁国市科技局和财政局共同管理。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如如何申报、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经费编制、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验收审计、预算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专项资金实行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项目经费必须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纳入企业研发投入统计,接受财政、审计、科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4年,宁国市共有19家企业获得省级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补助,补助金额620.9万元。宁国市科技局和财政局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