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研发机构的建设。日前,蚌埠市科技局出台《蚌埠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备案制实施细则》,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开放式管理。
该《实施细则》规定,凡符合组建条件的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所在县区科技局推荐,报市科技局备案。企业需根据主导产品和研究方向,提出拟建中心的名称,填报备案申请表、建设方案,对拟建中心领域、名称与已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重复交叉的,市科技局将直接列入当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并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