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县战略,加快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怀远县制订出台了《怀远县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从今年起,县财政设立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引进、培养、补助、奖励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集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该《实施办法》将引才对象分为6大类,针对不同类别的人才分别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并且,县财政将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要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为营造浓厚的人才引育氛围,《实施办法》还鼓励全县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机构和个人招才引智,对成功引进符合政策规定层次人才的,给予一次性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