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鞍山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创新能力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办法》规定,由市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评审委对专项贷款借款人的评审、推荐和监督,并对年度创新考评结果“良好”等次及以上的借款人所实施的项目进行验收。
未来3年,马鞍山市将重点培育5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市财政每年安排9000万元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授权江东控股集团所属的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委托人)采取委托方式分别给予一、二、三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等不超过3年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