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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紧扣产业发展方向 出台系列政策吸聚高端双创人才

   2016-12-16 湖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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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期,湖北鄂州市出台《“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简称《高层次人才计划》)文件
  近期,湖北鄂州市出台《“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简称《高层次人才计划》)文件提出,要在“5年内,引进30名国际顶尖人才(团队)、300名国内领军人才(团队)、3000名省级领军人才”。
  湖北鄂州市为破解中小城市人才引进难、流失快的难题,出台《高层次人才计划》,从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领域实行改革,谋求人才政策突破。《高层次人才计划》明确提出,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主创业或领衔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领先且具有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最高1亿元配套股权投资,3年内免费提供1000—5000平方米办公场所。创新人才项目给予100万元资助。同时,“为保证人才的积极性,项目正常运营后,鄂州配套投资股权可按原价转让给创新创业团队成员。
  为了保证高层次人才能安心在鄂州发展,《高层次人才计划》还明确了系列待遇和奖励政策——
  在人才集聚区建设专家楼和高端人才公寓,引进人才可免费入住。在鄂州工作生活10年以上、为鄂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赠送所居住专家楼或人才公寓产权。引进人才在鄂州购买首套住房的,特殊高端人才按房价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
  人才在鄂州创办的企业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上市的,给予企业2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在“四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前3年,按其缴纳个税鄂州财政留存部分的100%进行奖励。对人才创办的企业,前3年,按其缴纳税收鄂州财政留存部分的100%进行奖励;后2年,按其缴纳税收鄂州财政留存部分的50%进行奖励。
  鄂州市人才办负责人表示,该市实施《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同时,紧紧围绕鄂州市产业发展方向、重大战略部署和航空都市区建设,大力实施“产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5年内培育100名省级、500名市级产业领军人才。
  近年来,湖北省鄂州市持续加大人才投入,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发明、创新成果、专利技术和产品进行奖励;研发团队在项目经费中获得的科研劳务收入比例,最高可达团队使用部分的70%;启动实施“重点高校大学生引进计划”,对到该市企业工作的重点高校本科生,5年内每月给予800元生活补贴。鄂州市一系列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将聚集更多的高端双创人才为本市创新创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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