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亳州市以创新驱动为主抓手,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引导一批具有技术优势的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申报发明专利、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中小科技企业从低端“制造”向高端“创造”实质性突破。
鼓励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该市通过开展企业科技政策培训会,对于研发投入比例达到相应要求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已认定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暂停享受优惠政策。对备案的企业研发项目,科技、国税、地税部门密切加强工作协调,推进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政策落到实处。鼓励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努力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带动全市全社会研发投入的快速增长。目前,已组织推荐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23家。
加大产学研结合扶持力度。该市提高资助补贴的比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调动产学研合作积极性。出台《亳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实施办法》,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作了明确规定。评选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共3批187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5批96人。组织实施“515人才示范工程”,创建6个人才集聚示范区、36个人才创业示范点。开展创先创业领军人才行动计划,设立科研团队18个。积极组织申报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安徽沪谯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创新团队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产业创新团队”。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该市积极组织企业和团队参加省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吸引社会资本,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办企业给予优先扶持;推动各类创新创业服务载体以合作研究、开放课题、学术交流、委托试验、人才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良性互动,实现资源共享,为更多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支撑。
发挥部门行政引导作用。在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科技奖励等政策文件中,该市均明确要求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不得低于1%,同时根据项目获批资金的多少,确定具体企业研发投入占比比例。对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市级科技项目资金一律不予支持,不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计划等项目,不享受科技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