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吸引科技成果来宿转化,宿州市出台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市政府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宿州创办公司或与市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人才团队给予支持。
一是市政府每年支持不超过 10 个市级科技人才团队,每个团队支持额度为 100 万元。
二是凡纳入市政府扶持的市级科技人才团队,优先申报省级科技人才团队。对省政府审定并给予支持的省级科技人才团队,市、县区(园区)各按省扶持资金的50%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方式继续给予支持。
目前,宿州市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已征集结束,相关评审工作将于近日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