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科技局印发了《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管理,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组织管理机制。
一是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进一步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分工,严格把控项目申报、立项和验收各环节的时间节点,进一步明确项目验收时间安排。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满1个月内,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实施期满2个月内,提交验收材料。归口管理部门自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项目验收材料1个月内,完成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市科技局。验收工作须在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各项验收材料符合要求后1个月内完成。
二是规范管理,提高效益。按照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围绕提升项目的实施绩效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对项目申报、评审、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规范管理。申请市财政支持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在立项评审通过后须开展预算评审。市财政支持100万元及以上项目,要提前组织财务验收,财务验收通过后再组织项目验收。
三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今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首次迁入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均属从安徽政务网进入申报系统,项目申报、形式审查和项目立项等环节全程留痕,并且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项目立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