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过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购买补助、企业技术创新股权和分红激励等创新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创新的积极性。2016年,全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达58亿元,比增22%;有969家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31.64亿元,比增24.4%。设立“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遴选入库重点培育的企业有655家,落实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7437.3万元。优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管理规程,全省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906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535家、增长24.6%。新增省级创新型企业255家,总数达到68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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