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7年1月3日公布《深化江苏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通过改革职称评定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改进管理服务方式,江苏省将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的综合管理政策体系、分类科学的评价体系、布局合理的评审网络体系、缜密高效的监管体系等“四大体系”,为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对基础研究人才,着重评价其原创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及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对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员重在评价考核工作绩效,引导其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
今后,江苏省将进一步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总体方案》提出,将合理界定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指导各市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形成布局合理的评委会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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