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本报讯(记者 鲍亮亮)记者日前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将在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开展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认定工作,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对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提升园区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根据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等5部门联合出台的 《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认定工作方案》,要想成为示范园区,各类园区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必须健全;至少拥有1家国家级或5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 (或示范)企业;至少1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同时,近3年来,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年增幅不低于5%,发明专利年授权量位居所在市各县区前列,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园区引进或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50%以上的企业开展专利工作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良好。
据了解,示范园区培育期一年,期满验收。示范园区每年复核一次,复核不合格的,整改期一年,经整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