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在南京、苏州两地正式挂牌成立。这既是江苏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江苏省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委副书记、南京市委书记吴政隆,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周乃翔,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为两地法庭揭牌。
江苏省是我国第二大经济体,也是最大的制造业大省,区域创新能力连续7年位居全国首位,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0%。基于江苏雄厚的经济和科技基础,江苏省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2016年,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万余件,其中专利和技术合同类案件1918件。
随着北上广3家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专利等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的发展趋势。省高院审委会委员、民三庭庭长李红建介绍,目前江苏省13个中级法院全部设立知识产权庭,部分基层法院具有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但由于管辖分布相对分散,存在着各家法院受理案件不饱和、不利于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审判经验总结和专业法官培养,也不利于发挥司法保护整体优势。
2017年1月4日,最高法院批复,南京、苏州、武汉、成都4地设立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法庭。江苏省成为全国唯一设有两个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法庭的省份。
新成立的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分别以南京中院和苏州中院知识产权庭为基础组建,按独立机构模式运行,并实行跨区域管辖。其中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发生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9市辖区内的专利等技术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发生在苏州、无锡、常州、南通4市辖区内的专利等技术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还审理发生在以上各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发生在以上各市辖区内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等。法庭推行扁平化的审判运行模式,设庭长1名,下设3至5个审判团队;为知识产权法官配备1至2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做好相关辅助性的事务类工作。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法庭专门设立技术调查官工作室,聘用专职或兼职技术调查官,发挥技术调查官查明相关技术事实的重要辅助作用。
许前飞强调,下一步要落实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司法管辖机制,抓好南京、苏州跨区域管辖案件的知识产权法庭设立和运行工作,努力把江苏打造成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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