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70700万元,下达科技计划13批,共计509项,预算执行率99.13%。青岛市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要求及国家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不断完善科技计划管理政策体系,强化监督留痕,拓宽公示范围,着力提高科技计划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转变工作理念。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和顶层设计,着力出台一系列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资金使用通盘考虑青岛市各类科技投入和各类科技资源配置,逐步将创新资源交由市场配置。
二是推进改革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向。建立与创新服务相适应的科技计划体系,资金重点用于公共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及团队引进培育等,加大对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
三是转变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转变以往对竞争性科技计划项目直接拨款的方式,广泛采用普惠制、政策性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创新。
四是完善项目评审及论证。加强过程监管,对项目评审专家、评审成绩、拟立项信息等进行公示。完善专家库体系,不断补充本地专家信息,并积极对接外地专家库,实现专家系统的动态管理;严格专家评审规避原则,特别是基础研究、科技惠民等竞争类项目,采取异地评审,切实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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