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界首市出台科技创新资助奖励新办法,明确今后设立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的引导资金,扶持科技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该市明确,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创新型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20万元奖励。
同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奖励制度。对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范围的企业和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对企业投资研发项目所需的关键仪器设备,企业购置后,给予补助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工场、创客空间、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和新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服务型中介机构,分别给予不同程度奖励;对新办科技型企业和对于成长性好、效益突出的科技项目,给予研发经费补助;对重视科技创新并列入界首市政府重点支持的再生铅、再生塑料企业和新征地开办的工业企业,优先立项其科研项目并给予研发经费补助。(通讯员 陈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