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

   2016-02-17 安徽日报5版
34
核心提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近年来,我省紧紧抓住进入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创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

近年来,我省紧紧抓住进入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涌现出一大批自主创新企业。去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增幅高于全部工业3.2个百分点。

“安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迫切需要通过创新进一步提高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生产率,以释放劳动力进入第三产业。”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刘志迎认为,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和服务业现代化,才能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

《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强调,开展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鼓励各地在产学研用合作、科技成果“三权”管理、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方面先行先试;继续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创新型省份“1+6+2”配套政策,加大对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的补助力度。

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是新常态下保持持续较快发展的强劲动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本质是推动转型发展,而转型发展的关键在于依靠创新驱动。”省信息中心预测处副处长李红梅表示,创新有助于培育新动能、提升旧动能,只有实施创新驱动,才能充分激发市场的力量,加快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推动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双创”打造发展新引擎,促进创业就业良性互动

回首2015年,我省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打造发展新引擎,江淮大地掀起了一轮创业热潮。数据显示,去年全省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47.2万户,累计达276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5.8%和12.7%。

《意见》强调,2016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范围,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额度;支持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鼓励各地在高校院所、开发园区周边等创新资源密集区建设众创空间。

“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刘志迎表示,政府更多的是要做好公共服务、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各类创业主体都能一展宏图,推动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李红梅认为,推动创业创新,就要在人这一要素上加大投资力度,着重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尤其是一些有技能、有才干、有魄力、有远见、有谋略之士。

《意见》要求,强化人才支撑,鼓励青年人才来皖创新创业,所创(领)办企业属我省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高端现代服务业的,择优给予创业资助。打破机制障碍,鼓励有创新精神的科研人员、高校教师、大学生自主创业,推动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加快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我省把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举措,推动首批14个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围绕量子通信、燃气轮机、航空动力等领域谋划布局未来型产业,争取更多基地建设进入国家试点。

“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推动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 ”李红梅表示,目前我省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政府支持应相对集中,争取在一些关键性领域取得突破,占据全国产业高端。

李红梅认为,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其中,进一步发展壮大行业龙头企业,增强产业集聚度和带动力,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格局。《意见》明确,今年省财政统筹安排30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集中力量建设若干个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

“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是所有产业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 ”刘志迎说,虽然不同产业有着不同的发展规律,但加强新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运用,是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选择。《意见》强调,今年省财政较大幅度增加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规模,综合运用贷款贴息、设备补助等方式,引导企业开展适应供给侧改革、消费需求和产业升级的技术改造、降本增效等。(鲍亮亮)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