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打造蚌埠经济发展新引擎。
布局众创空间,各县区至少建3个
依托市高新区、经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有利条件,支持鼓励企业、投资机构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业苗圃、创业社区、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和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各县、区应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办公楼、商业设施和厂房等资源,通过购买、整合或改造提升,至少建设3个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创新创业场所不少于10000平方米。对业绩突出的众创空间,推荐申请认定省级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升格为国家级或省级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可“一址多照”,不限租赁期
对众创空间创业主体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采取开通绿色通道、限时办结和网上预审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放款工商注册条件,允许“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字样使用在企业名称中,经营范围可直接表述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等。入驻众创空间的孵化企业注册资本可以认缴,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可以集中登记,不限制数量,可使用同一地址注册,不强制要求房屋租赁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创业大学生有贷款、房租补贴
为了鼓励创新创业,不论是企业还是创客均可享受到一批资金政策优惠,对升格为省级和国家级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和300万元奖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培育出1户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对众创空间以零租金为创客、创业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场所的,按照房屋使用面积市场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众创空间开展创新创业公益活动的,市财政按照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年度实际直接支出的20%给予补助,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对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5年内且在蚌办理居住证的大学生在蚌创立创业实体,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2年10万元贷款贴息支持,并按照最长36个月、最高不超过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房租50%补贴。每年被评为“大学生创业先锋”的还会有一定奖励。
对入驻备案的众创空间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技术成果,以及用于科技文献、科技查新、一起共享和专家咨询等方面支出,按实际支出费用的70%对入驻企业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的方式,均可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