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重点专项根据是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管理改革的要求设立,按照双(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协议)要求和落实国家领导人外交承诺的任务部署,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工信部、中科院等12个单位,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的项目机制形成。 2016年度立项的首批项目将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成果共享、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推动开展实质性科技创新合作,对于促进科技外交、推动开放创新、提升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能力、全面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国际合作发挥旗帜性、引领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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