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安徽省政府与科技部举行二〇一六年工作会商会议

   2016-11-16 安徽日报1版
29
核心提示:11月15日,省政府与科技部在合肥举行2016年工作会商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

11月15日,省政府与科技部在合肥举行2016年工作会商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省部联动合作,推动安徽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省委书记李锦斌和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分别讲话。代省长李国英主持会议。科技部副部长李萌,省委常委、秘书长唐承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存荣,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宋国权,副省长谢广祥,中国科技大学党委书记许武出席会议。

李锦斌在讲话中指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推进速度、改革力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为我们谋划和推进科技创新提供了思想武器、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推进科技创新,中央有明确要求,安徽有迫切需要,科技部有职能优势,省部合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更高的站位强力推进,继续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动省部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李锦斌强调,省部合作基础扎实、成效明显,要以更大的力度深化拓展。自2004年安徽省与科技部开展会商以来,双方合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驱动力显著增强、重大平台建设显著加快、创新创业环境显著优化,科技创新已成为我省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强大引擎。当前,安徽正处在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美好安徽的关键时期,要实现省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最根本的是下好创新“先手棋”。希望科技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安徽发展,在科技政策、科技项目、科技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推动安徽自主创新能力跃上新台阶。

李锦斌指出,省部合作首在突出重点、贵在狠抓落实,要以更实的举措确保议定事项落地生根。双方要按照既定部署抓紧落实,协力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创新型“三个强省”和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推动双方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深程度拓展。我们将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四督四保”制度,着力在加强有效对接上下功夫、在强化跟踪问效上下功夫、在营造良好环境上下功夫,确保双方议定事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王志刚对安徽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强调坚持创新发展,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这对深入推进部省会商提出了新的要求。安徽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创新驱动作为重大发展战略目标,作为全省发展的首要内容、核心战略、关键之举,体现在顶层设计、制度安排、要素配置等各个方面。安徽自主创新有坚实基础,有广泛共识,有内生动力,实现了战略上重视与战术上有效的结合,已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科技部将深入总结安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经验做法,围绕着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创新型省份建设等重点工作,在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强化科技经济结合等方面,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主动提供服务支撑。

王志刚指出,部省双方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科技创新和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领全面创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合力取得新的突破;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科技和经济相结合,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不断释放创新活力,努力营造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环境氛围,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使创新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李国英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要抓好省部会商合作事项的落实,按照“系统化设计、项目化实施、平台化推进、清单化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重要信息及时沟通机制、重大问题定期会商机制、合作项目清单管理机制和合作成果评估考核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合作成果落地转化。要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地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好合作事项的协调调度、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要强化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努力营造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环境氛围,让一切创新智慧充分释放、创新力量充分涌流,汇聚起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的强大合力。

根据省政府和科技部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共同建设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着力打造现代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