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创新成为安徽发展最强劲的增长引擎、最鲜明的时代特色。省各民主党派聚焦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依托政协平台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创新发展。
发挥政府作用 加快合作共建步伐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认为,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积极发挥在公共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与服务职能,着力构建功能齐全、结构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注入了强劲动力。但目前创新平台的建设仍存在政府主导力不足、缺乏统筹规划和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创新平台的供给与需求对接不畅等问题。
“利用政策、财政投入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组织、协调、保障作用,加快创新平台共建步伐。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建议,政府应明确自身在市场中的权责边界和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纽带作用。根据创新平台发布的具体创新项目的方向及类别,有选择性地向省内合适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进行推介,将分散、割裂的创新主体及其创新资源有机地联系起来。组织有合作意向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会面商谈,并在现有的制度和政策下,为促成两者的合作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表示,创新平台是在许多部门及至地区间共同进行的活动,政府应积极发挥其在宏观管理方面的优势与职能,对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的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充分协调,确保各方的利益都能最大程度地得到保障,为我省创新平台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保障。
强化主体地位 激活企业内生动力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必须坚持把企业创新平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全方位培育企业创新能力。 ”民盟安徽省委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我省企业在创新平台建设过程中存在平台总量不多、研发实力不强、人才层次不高等问题,亟须“对症下药”、精准施策,激活企业创新平台内生动力。
民盟安徽省委建议,在加大财政资金帮扶投入的同时,要提升服务,加强共享,让更多创新平台“用起来”。充分整合现有科技创新平台资源,结合全省新兴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重点产业的中、长期发展需求,组织相关科技创新平台进行联合攻关。鼓励相同领域企业创新平台有偿共用,创新成果有偿共享,以杜绝重复建设、低水平建设现象发生,加快提高我省科技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整合生产力促进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和检测分析中心等平台职能,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和创新创业服务等具有多个子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技术转移、分析检测、成果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为全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持。
“只有坚持梯次培育,重点培养,才能做强更多的创新平台。 ”民盟安徽省委提出,结合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地方重点支持发展产业,对已建立的创新平台进行梯次培养,每年选择一批运行良好的市级创新平台进行重点培养,逐步培育成为省级、国家级的创新平台。对获批建立的国家级、省级的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科技创新平台做大做强,打造产业创新发展的典范和品牌,带动相关企业加强科技创新。
规范管理服务 促进平台健康发展
创新平台建设涉及政、产、学、研等众多环节,涵盖了从成果研发到产业化的全链条。规范管理服务,促进科技创新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是加速科技成果研发转化之急,更是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长远之需。民进安徽省委认为,创新平台建设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影响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最大短板在于科技服务平台发展不足,特别是捕捉发现、展示交易、创业孵化、投融资等服务不发达。民进安徽省委建议,把发展技术转移、技术交易、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投资金融等作为创新平台建设的重点,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强引导,鼓励发展集研发、转化、服务为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重视加强创新平台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激发平台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民进安徽省委建议,成立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出台各类创新平台管理、审批、监管、评价等制度、标准和流程,建立健全平台管理运作责任体系、评测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探索和细化技术成果参与分配、科技人员持股、技术作价入股等方式,激发平台主体、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以科研成果产业化、社会化作为衡量标尺,完善平台绩效评测体系,加强和规范平台监管、评测、矫正和引导,推进平台的优化重组和优胜劣汰,保证创新平台体系协调高效运行。完善平台信息收集、甄选、核实、汇总、发布管理制度规范,强化平台间信息合作共享。
明确成果权益增强科技人员获得感
“与一般自然人取得发明专利后即拥有其权益不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人)所创造的科研成果,往往归属于其所在单位。这种对科研成果权益归属的简单认定,事实上造成了科研成果创造者和所有者的隔离,影响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造成科研成果的闲置或流失。 ”民革安徽省委认为,要明确科技成果权益,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民革安徽省委建议,在维持科研成果权益归属于所在单位的前提下,可采取“约定优先”的原则,鼓励单位与职务发明人通过内部制度约定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属、奖励报酬比例、报酬数额以及奖励和报酬的给予方式,并引导和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的运用与实施。借鉴学习美国、日本等国家经验,在部分高校试点推行“雇员优先”模式,实现“以单位为中心”向“以发明人为主体”的转化。
“科研成果必须能够转化利用,才能真正实现其价值。需要各方创新‘成果共有’模式,双方共同享有收益分配权。”民革安徽省委表示,现实中,科研成果的市场化利用往往要经过专利申请、专利持有、市场研发、模式推广等复杂的环节,科研单位以及科研人员在这方面既缺乏经验,也没有足够的动力。科技、教育部门及高校可以在落实《科技进步法》相关条款的基础上,将科研成果转化后的利益分配比例予以明确,真正做到科研成果的收益由学校(企业)、所在学院(机构)、所在部门(实验室)与发明人共享,让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得到切实提高。
培育专业机构 破解成果转化瓶颈
近年来,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较快,科技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2015年全省拥有规上各类科技服务机构768家,从业人员12.8万人。致公党安徽省委调研发现,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高端服务业态较少、专业化程度偏低、知名品牌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制约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成为创新发展的突出短板。
致公党安徽省委建议,着力培育科技服务机构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全省优质创新资源在合芜蚌地区集聚的优势,打造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科技金融、信息咨询等为一体的核心示范区、集聚区和特色基地,形成特色突出、支撑有力、创新引领的科技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科技服务业骨干企业、高端服务机构和知名品牌。进一步规范现有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强科技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完善科技服务质量体系标准、管理标准和资质标准,每年发布科技服务机构百强,开展科技服务企业转型试点,支持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组建科技服务业联盟,形成以龙头为依托、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科技服务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