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受理数量迅速增长的新形势,市法院围绕“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工作主线,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创新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在审理中粮集团、广东轻工集团、苏酒集团、古井贡酒集团提起的侵害商标权系列案,腾讯公司提起的不正当竞争案,“永和豆浆”商标被侵权案等一批知名品牌案件中,我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合法性的全面审查,推动行政机关对市场创新的行政保护,同时,积极回应创新主体的司法保护需求,采用诉前禁令等手段措施,快捷有效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市中院判决的花花公子商标侵权案,花花公子公司专门从海外致信,认为案件的审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国际企业承诺的平等对待原则。“这些案件的审理,平等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也有效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自2013年至今年7月,我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287件,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2408件、商标纠纷案件3133件、专利纠纷案件1145件、技术合同案件187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85件、不正当竞争及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29件;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80件,判决罪犯342人,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刑事审判的惩治和震慑功能。
作为我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去年8月,合肥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实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主要审理发生在全省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设计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合肥市辖区内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不服合肥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是推进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审判工作专业化的重要改革举措。”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知识产权法庭设立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已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20件,约占全省法院同期该类案件的1/3,其中1件案件被评为2017年中国法院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对司法能力也提出了新挑战。为此,我市法院以改革思维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三合一”审判机制,整合审判资源,提升审判效率。市法院与市科技局签署《关于建立合肥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作机制的备忘录》,对接专利纠纷调解中心,聘请知识产权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学者担任调解员,入驻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形成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格局。同时,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和专家智库,选聘专家学者接受法官咨询、参与案件审理,为准确查明和认定案件技术事实提供智力支撑。(记者:赵俊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