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湖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18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等系列文件精神,搭建符合创新规律和市场机制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不断优化科技经济发展环境,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协同联动、机制创新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十三五”期间7个方面11项“标志性”主要指标。提出到2020年,支持100家企业成为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科技成果转化百强企业;培育100个省级示范性技术转移机构,国家级示范性技术转移机构达到10个;构建150个省级众创空间,国家级众创空间达到50家;建设150个省级星创天地,国家级星创天地达到50家;引进和培养100名高端专业技术转移人才;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超过150亿元;建设30个以上特色鲜明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力争长株潭获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方案》在贯彻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又立足省情实际,体现了湖南省特色。在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和发布、大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构建新型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等方面均有创新。如明确提出要搭建财政性资金产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与数据服务平台;提出要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无形资产出资方式联合企业共建法人实体的技术转移机构(中心),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提出要围绕湖南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持长沙高新区新建潇湘技术大市场,支持有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参与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等。
《方案》还在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估体系,研究制定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的实施细则等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难点”“痛点”方面,作了一系列安排,力争通过先行先试,取得突破性进展,助推湖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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