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对新一批支持创新的改革举措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将主要经验印发全国各地区借鉴,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其中,我省有6项改革举措入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和有关省市、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创新、军民深度融合、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取得了一批改革突破和可复制推广经验,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17年印发通知予以推广。之后,相关方面继续加强改革探索,形成了新一批支持创新的改革举措,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此次推广的改革举措共23项,其中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5项,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方面4项,科技金融创新方面5项,军民深度融合方面6项,管理体制创新方面3项。
我省6项入选的改革举措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审判,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的容错机制,创新创业团队回购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所持股份的机制,以及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推动改革创新的决策容错机制。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四个一”创新主平台之一。作为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8个“全创改”区域之一,我省聚力下好创新先手棋,勇于改革创新,塑造了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自2016年6月“全创改”方案获批以来,安徽“全创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总结上报的“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和“事业单位工资激励机制”等2项改革举措,以及先行先试的“专利权质押融资”等3项改革举措,被国务院列为全国推广的首批“全创改”经验,“新型研发机构市场化管理改革”等13个典型案例入选国家“全创改”百佳案例,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记者 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