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科技厅厅长带领相关人员,赴北京、江苏、浙江、福建等东部省(市)和中科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科院,对接洽谈东部支持宁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相关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宁夏自治区研究提出了与东部有关省(市)、单位建立科技合作机制的需求。4月28日,由科技部和宁夏自治区政府向北京、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东部6省(市),以及中科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科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4所高校院所(简称“6+4”合作主体)发出了《关于推动宁夏与东部有关省(市)科技合作的通知》,要求支持宁夏与东部有关省(市)、有关单位建立科技合作机制,并提出拟于6月下旬在银川召开第一次科技支宁对接会(联席会议),签署合作协议,形成每两年召开一次对接会(联席会议)的机制。
为了尽快推进与东部科技合作,近期,宁夏科技厅面向全区征集凝练了200多项重点合作需求,向“6+4”合作主体征求意见。此次赴东部有关省(市)、有关单位开展对接洽谈,主要对宁夏与东部建立科技合作机制、召开东部支持宁夏科技合作联席会议及具体合作事项进行前期沟通、协商。北京、江苏、浙江、福建四省(市)科技厅厅长(科委主任)和中科院、工程院、中国农科院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宁夏科技厅厅长等进行了认真沟通交流,表示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科技部、宁夏自治区政府《关于推动宁夏与东部有关省(市)科技合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科技合作项目,切实加强与宁夏科技合作,积极支持宁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并表示会积极参加东部支持宁夏科技合作联席会议。
下一步,宁夏科技厅还将到天津市、山东省开展科技工作对接洽谈,尽快完成与东部有关省(市)、有关单位的第一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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